聽到那首歌,十分自然地想起你,才察覺手邊竟沒有半張合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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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幾個月,過得很急。也曾用你的手機合照過,兩次,在百貨公司只有我倆的電梯裡,你對著鏡子按下音量鍵,在我家沙發談論膚色色號時,快門聲有響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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伸出手的人,是你,於是回憶似乎都被封存在你的手機裡,沒有為我留下任何證據。想起自己曾說,煙火之所以被傳頌,是因為足夠短暫,足夠絢麗。憑藉記憶還原的場景亦如此,當你任想像慢慢磨去真實的利角,故事逐漸變得圓滑,變得柔軟,足夠讓人慢慢細品裡頭點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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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想起的句子都是零散,無法組織的;想念的人事都是過去,無從放下的。
可惜這些,我都不會告訴你。